润州著作权许可使用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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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20-11-21
    所谓著作权许可使用,也叫授权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在保留其著作权所有者身份的前提下,允许他人在一定的条件下行使其部分著作权。也有学者认为,著作权许可使用的客体是作品而不是著作权,被许可人通过合同取得的仅是作品的使用权而非行使著作权或者许可使用著作权,  “是允许他人商业性地使用其作品的行为”。类似的观点有:“著作权的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将其作品许可使用人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使用的法律行为。”作品许可使用权是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权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著作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决定是否行使这一权利,将自己的作品许可他人使用。作品许可使用的实质是在不改变作品著作权归属关系的前提下,作品使用权的扩展和延伸。

    作品的许可使用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制度,这一制度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意义。对著作权人而言,通过作品的许可使用,可以充分扩大其作品的影响力,提高其声誉;同时,著作权人往往因为缺少必要的物质条件、技术手段等因素,不能依靠自己的力量来使用和传播作品。通过作品的许可使用,著作权人可以借助专门从事传播作品的各种人将作品投入传播领域,以达到创作的目的。实质上,著作权人许可他人使用其作品是行使其权利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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