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三(五)证合一”过渡期马上就要截止啦!请抓紧时间~~
  • 作者:
  • 发表时间:2020-09-26

“三(五)证合一”过渡期马上就要截止啦!

没有办理的小伙伴们~

注意啦!注意啦!注意啦!

一、过渡期的规定

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底为过渡期,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仍可继续使用。


二、新政实施规定

从2018年1月1日起,一律改为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证照不再有效。

所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上述市场主体的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但是个体工商户暂不纳入。所以说,基本所有企业都要进行换证工作。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存量纳税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发生变更,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工商部门收缴原税务登记证,同时核发“一证一码”营业执照,换发后,证照号码将从15位升位到18位,因此,纳税人还需要前往不同部门,办理涉及更换税务登记证号码的事项:

1、去变更税务登记号(税务部门)

2、国税变更税务登记号的具体流程

3、银行信息变更,重新签署“税银联网三方协议”(银行系统)

4、重新刻制“发票专用章”(公安部门)

5、涉及号码变更的其他事项(统计局、网站备案……)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爱代账立场

本文由 爱代账小秘书 授权 爱代账 发表,并经爱代账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作者同意,并请附上出处(爱代账)及本页链接。原文链接:http://www.5valve.com/news/1016.html


相关文章:
  • 镇江公司注销需提交哪些材料
  • 镇江想要办理总公司注销,分公司已经注销了吗?
  • 镇江公司不注销也不转让的后果
  • 镇江注销公司再次优化改革,7月1日立即执行!
  • 镇江营业执照